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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湘自然资规〔2020〕3号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2020-06-24 中纬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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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时光 向阳而生
2020-06-13 中纬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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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安化县滔溪镇等15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〇)评审会
2020-06-13 中纬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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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争朝夕 不负韶华
2020-05-26 中纬 137